科发〔2018〕10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5-31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8〕5号)要求,现将我校提名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种类

  我校可提名的奖种为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我校的提名工作由省教育厅归口管理,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提名指标共1项。

  二、提名要求

  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设9个专业组,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基础类成果按专业所属范围选择填写。

  1.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

  2.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6年1月1日)以上,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的。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2)获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5)2016—2017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6)应用类项目的10个核心知识产权、基础类项目的8篇代表性论文,必须是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

  4.被提名项目进行在线填写提名书时,需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三、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

  《提名书》需由被提名项目完成单位(人选)组织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应用类科技成果的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6年1月1日前)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科技成果的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该成果内容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反映关键技术的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必须全部是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该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所有代表性论文的作者应为项目完成人,论文的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不在项目完成人之列的,须出具知情同意书;论文有共同通讯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且不在项目完成人之列的,也须出具知情同意书。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奖项材料的审查,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的真实可靠。

  2.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进行科技成果的在线登记。

  3.各相关单位必须于6月5日前将提名书与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报送至科研院18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科研院邮箱,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联系人:盖宏伟、于洋

  联系电话:83500229(8229)、83500232(8232)

  电子信箱:kyy@jsnu.edu.cn

  附件:2018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相关材料.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