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18〕6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21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2018年度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严格依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相关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三类。

  二、推荐条件

  1. 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个人和单位。

  2. 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核心技术已获授权发明专利的个人和单位。

  3. 科技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申报三个奖项时的成果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三、推荐要求

  1. 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组织推荐,但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每位推荐人当年限推荐1项。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4)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推荐材料

  1. 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见附件3),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一册(附件材料不得多于规定页数)。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一定认真填写。

  2.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的推荐总量(不分项目类别)不超过15项。申请人先上交《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和相对应的《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各1份(附件4或附件5)。待通过学校推荐后,再上交《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11份,同时发送最终版的推荐书、附件材料与汇总表的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

  五、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连同汇总表于5月4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1801室,并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于洋(电话83500232),马晓冬(电话83500229);邮箱:kjc@jsnu.edu.cn

  本通知所涉及相关表格均可到省教育厅官网(www.ec.js.edu.cn)首页右下角“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2018年度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附件.zip

科技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