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19  浏览次数: 19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予以转发。

  如有意向申报2020年教育部科学技术奖的,可先按照文件要求及附件1中的申报书模板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25日前,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教育部科学技术奖预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

  我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由省教育厅归口管理,待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后,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正式申报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pdf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教育部科学技术奖预申报汇总表.xlsx

   联系人:盖宏伟、吴福燕;联系电话:15152814011(64011)、13775847237(67237);电子邮箱kyy@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