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发〔2019〕20号 关于申请2019下半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假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9-03  浏览次数: 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学术假制度实施办法》(苏师大科〔20149号)文件, 现就申请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假的教师须是2017年以来获得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

2.连续在我校工作满3年。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如因学科建设急需,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3.近三年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且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休假时间

学术假期限为6个月,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日开始计算。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假审批表》(见附件),对休假计划作详细安排说明。

2.学院推荐。学院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学校审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审核(涉及中层干部申报另需经组织部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

四、其他说明

1.教师使用学术假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但须按专职科研人员要求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并完成或妥善安排好其他工作。

2.教师使用学术假期间,不得在校外承担教学任务。如有在校外兼课情况,一经查实,学校有权终止学术假。

请各单位通知到位、完成初审,于710日前集中将审批表报送至静远楼1806室。联系人:尤莉娟,联系电话:83500230


附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假审批表.doc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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