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转发〔2016〕1号 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1-31  浏览次数: 397

各相关学院、研究机构:

2016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6〕34 号)予以转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省内高校院所或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各地政府(园区)共建的分支研究机构(应为实体化运行的独立法人)为主体,联合江苏境内注册、非本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共同申报。项目为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且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支付给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项目组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团队人数的1/3;联合申报单位必须建立“校企联盟”并有登记备案编号;有合作双方按照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的、内容明确的、责权利清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企业前期投入以2013年1月1日为限,之前投入不再计入。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

2.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法人单位在申报项目时要同时出具信用承诺书。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必备附件等(须打印清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法人单位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

2.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但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报。

3. 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请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在截止日期前报送材料至静远楼1810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永伟、高光珍;联系电话:83403606;电子邮箱jszyzx@jsnu.edu.cn。

附件:2016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申报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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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月31日